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,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,充分发挥学生专业兴趣和特长,推进形成因材施教、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,根据《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潍院政字〔2022〕16 号)文件精神,结合本学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招收计划
专业名称 | 可接收名额 | 已接收名额 | 剩余名额 | 接受专业类别 | 高考选科目要求 | 备注 |
汉语言文学 | 31 | 0 | 31 | 文理兼收 | 无 | 同培养层次同录取批次 |
历史学 | 14 | 0 | 14 | 文理兼收 | 历史或地理 | 同培养层次同录取批次,部分课程学习需英语 |
旅游管理(普本) | 10 | 0 | 10 | 文理兼收 | 无 | 同培养层次同录取批次,部分课程学习需英语 |
文物与博物馆学 | 7 | 0 | 7 | 文理兼收 | 历史或地理 | 同培养层次同录取批次 |
二、资格要求
1、符合《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二章第五条之要求。
2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。
3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,身心健康。
4、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原专业前10%的学生,经本人申请可免考核录取。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原专业前10%-50%的学生可申请转入文史学院任一专业,考核通过后即正式转入。
三、选拔考核
1、提出申请
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通知要求,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,并按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。学院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。
2、组织考核
若申请转入学生数超出转入学院当年招生专业人数的20%以上,则组织学生进行考核选拔,择优录取。组织笔试按照《潍坊学院考试管理规定》执行;面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专家小组负责组织,全程录像备查,录像资料和纸质材料至少保留4年。
专业 | 考核科目 | 考核方式 | 备注 |
汉语言文学 | 专业基础综合1 专业素质综合2 | 笔试 面试 | |
历史学 | 专业基础综合1 专业素质综合2 | 笔试 面试 | |
旅游管理(普本) | 专业基础综合1 专业素质综合2 | 笔试 面试 | |
文物与博物馆学 | 专业基础综合1 专业素质综合2 | 笔试 面试 | |
3、公示
转入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初步拟定同意转入学生名单,并报送教务处。考核结果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三天,如有异议,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。
四、学籍管理
转专业录取的学生,其学籍、档案自转入学期移交接收学院管理。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应认真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和学籍档案的交接。
五、学业课程管理
1、经批准转入新专业的学生,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流程办理相关手续。转专业学生要继续在原专业完成该学期选定的课程修读,并按规定参加原学院的各项教学活动,否则已经取得的转专业资格无效。其成绩将作为原专业课程成绩保留并出现在其毕业成绩单上。
2、学生学业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,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。学生应对原专业修读课程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认真对照,确定学习方案。
3、学生已修读且通过考试获得的课程学分,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,按照课程置换程序申请课程置换。
4、对于尚未修读但属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,且无法通过课程和学分置换获得学分的,学生应在后续学习中申请补修相应课程,并在毕业前获得学分,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。
六、其他需说明的情况
如有其他特殊情况,参照《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潍院政字〔2022〕16 号)文件处理。